天津姐弟争300万遗产,身世反转引深思

发布于:2025-07-22 阅读:0
近日,天津一对姐弟为300万遗产闹上法庭,本是常见争产案,却因身世反转令人唏嘘。姐弟均为收养,为房产和存款起争执。经法院调解,房产归弟,弟给姐55万补偿。此案凸显亲情在利益前的脆弱,引人思考。

“存款对半分,房子归我!”“想都别想,那是爸妈留给我的!”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法庭里,姐弟俩激烈争吵,法官班耿齐赶忙安抚:“请控制情绪,吵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遗产纠纷

这起案件源于八旬老人离世后,姐弟俩为300万元房产和银行存款闹上法庭。姐姐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分房;弟弟则手握公证材料,坚决不让步。案件并不复杂,孙大爷夫妇1966年收养8岁的孙大姐,7年后孙小弟出生。2007年,孙大爷与儿子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并公证,但只有孙大爷签字。王大娘离世后,孙大爷临终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还留下声明希望儿子给姐姐补偿,期望姐弟和睦。

今年3月13日开庭,孙大姐代理人提出新诉求,要求分割父亲名下价值300万元的房产。孙小弟情绪激动,坚决反对。班耿齐告知双方,若无法调解,房屋因已完成赠与过户,依法不属于遗产范围,只能另案处理。双方都表示分案处理。为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班耿齐坚定了“调解为先”的思路。

亲情

调解中,原告代理律师拿出证据,证明孙小弟也是收养的。孙小弟得知后情绪崩溃,难以接受。班耿齐安慰他,收养不影响继承权,父母的养育之情比血缘更重要。随后,班耿齐改变调解方式,采用“背靠背”调解。他对孙小弟强调老人的遗愿,希望他珍惜手足情;又对孙大姐说明调解补偿款也是老人的心意。

从法律角度看,依据《民法典》,合法收养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本案中,姐弟俩虽均为收养,但都依法享有继承权。然而,房屋已完成赠与过户,从法律层面讲,该房产不再属于遗产范围。这一“赠与优先于继承”的法律逻辑,维护了财产处置的确定性。

法律调解

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房产归孙小弟所有,孙小弟支付姐姐55万元补偿款,丧葬费、抚恤金扣除实际支出后均分。法官班耿齐在工作手记中写道:法律能丈量财产的价值,却无法称量亲情的重量。当收养的秘密在调解中揭开,司法的温度不仅在于定分止争,还在于让破碎的家庭重新找到爱的支点。

这起遗产纠纷令人感慨,亲情在利益面前显得如此脆弱。即便有法律调解,曾经的亲情也难以挽回。它警示我们,在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时,提前规划、明确分配至关重要,更要珍惜亲情。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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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遗产纠纷 姐弟争产 收养 亲情 法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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