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杜宾犬未拴绳引口角,文明养犬引关注

发布于:2025-07-22 阅读:0
7月18日,江苏丹阳一小区内,两只未拴绳杜宾犬引发路人与狗主激烈争吵。杜宾多地属禁养烈犬,此事件暴露养犬管理短板,引发公众对文明养犬讨论,也凸显保障公共安全重要性。

7月18日,在江苏省丹阳市某小区地下车库,发生了一起因两只杜宾犬未拴绳而引发的激烈冲突。当时,两名养狗人所养的两只杜宾犬在地下车库游荡,未拴上牵引绳,这一行为引起了路过的他人强烈不满。一名路过男子见到后,声称要“打死狗”,随后养狗人反呛路人:“咬你了吗?咬你了吗?”而该男子旁边还有一位女士怀抱幼童,两只未拴绳的杜宾犬着实让人感到害怕。

杜宾犬

事发当日,路过男子便报了警,民警也在当天出警,但遗憾的是并未找到两名养狗人。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通过小区监控一户一户排查,事情正在处理中。值得注意的是,杜宾犬在我国多地属于禁养犬种。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江市烈性犬和大型犬限养区范围以及确定烈性犬品种和大型犬标准的通告》,丹阳市部分区域为烈性犬、大型犬限养区,杜宾属于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品种。

文明养犬

从法律层面来看,禁养的烈性犬伤人,犬主需负全责。《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便被咬伤者存在一定过错,禁养烈性犬的饲养者也不一定能免除侵权责任。此次事件中,养狗人未拴绳的行为不仅可能违反当地养犬规定,其与路人争吵时的过激言语,若被认定为“公然侮辱他人”,还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

这起事件也暴露出当前宠物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部分养犬人规则意识薄弱,将“爱宠自由”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忽视“拴绳”这一平衡人宠权益的基本底线。小区物业虽表示会对未拴绳的情况进行提醒,但多为“口头提醒”,缺乏实质约束,存在管理缺位的情况。而路人扬言“打死狗”的过激言论,也是长期遭遇违规养犬现象的无力宣泄。

公共安全

要解决此类问题,实现人宠和谐共处,需要多方合力。一方面,养犬人应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出门牵好狗绳,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处罚。同时,社区可以搭建协商平台,促进养犬者与非养犬者的沟通,制定文明养犬公约。此外,媒体也应积极传递文明养犬的理念,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养犬观念。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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